乌兰浩特市2023-2024年度供热质量
综合评价结果公示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要求,乌兰浩特市政管理局联合生态环境局、乌兰浩特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乌兰浩特市信访局等部门,邀请了供热行业专家、新闻媒体,组成乌兰浩特市2023—2024年度供热质量综合评价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对2家供热企业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就2023—2024年度2家供热企业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价依据
供热质量评价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采取百分制量化测评。
二、评价标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供热质量综合评价等级根据评价结果由高分到低分,分为A级-绿牌供热单位、B级-蓝牌供热单位、C级-黄牌供热单位、D级-红牌供热单位四个级别。
(一)A级-绿牌供热单位为供热质量优秀单位,评价指标得分≥90分。对得A级-绿牌供热单位,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予以项目、资金支持,在执法检查时可以采取抽检的方式进行,供热单位需要扩展供热区域时,可以优先给予考虑。
(二)B级-蓝牌供热单位为供热质量良好单位,评价指标得分≥80分。对得B级-蓝牌供热单位,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不做重点监管,由供热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监管,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C级-黄牌供热单位为供热质量一般单位,评价指标得分≥70分。对得C级-黄牌供热单位,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在整改期间进行重点监管,不允许其新接管或者扩展供热区域。
(四)D级-红牌供热单位为供热质量不合格单位,评价指标得分<70分。对得D级-蓝牌供热单位,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其列入重点监管范围,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供热经营许可证。
三、评价结果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2023—2024年度乌兰浩特市供热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为(排名不分先后):
(一)A级-绿牌供热单位
1.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
2.华能北方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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