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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浩特市 发布时间:2024-11-06 11:02
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需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尚未转企改制到位,且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理单位参保登记。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未分类事业单位,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理单位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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