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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总结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10-29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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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

专项工作总结

乌兰浩特市积极贯彻落实《全盟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印发了市级指导性文件,要求各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将具体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为使工作得到真正实施,突出以人为本,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将素质教育落到实处,乌兰浩特市教育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推进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理清职责,为各校提供指导性要求及具体落实的工作要求

二、严格落实文件精神,规范办学行为  

1.规范课程管理方面。统筹各中小学校,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自治区课程计划的规定开足开齐规定课程和课时,并制定了本校课程方案,由市教师发展中心对各校课程方案进行把握,并提出修改意见,各校结合要求进行修改,逐步完善学校课程方案思路及举措各校以新课程标准为指针,无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情况,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正常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地方课程。

2.规范教学管理方面。通过开展“教学评一致性”课堂教学改革,探索实施高效课堂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一是坚持集体备课制度,做到一人主备,同学科教师集体讨论,补充完善,形成共案,资源共享。注重二次备课,发挥教师主观能动性,促进青年教师的迅速成长。二是重视集团校间的交流,坚持以优质学校为核心组建集团,集团校间落实每两周一次集体备课要求,实施课程建设资源共享、集团内部协同管理、推进师资配置均衡化、探索集团动态调整、推进集团化框架下的开放办学。

3.规范招生管理方面。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实行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响应全盟招生入学“一件事”要求,通过全盟中小学招生平台进行报名,实现群众少跑腿;招生后,按照双随机原则“阳光分班”,即“现场学生随机分班”和“现场班主任随机进班”两个步骤。整个招生及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

4.规范考试管理方面。乌市教育系统坚持探索实施考试评价制度改革,以教学工作实际需求为基本准绳,丰富评价手段。一是减少考试频次,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初中毕业年级可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同时坚决杜绝依据分数高度对学生进行任何类型的排序,禁止学校将各类考试、考评、竞赛成绩和招生挂钩,切实降低了考试压力。

5.规范课后服务管理方面。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各校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优势组织实施课后服务活动,通过整合校本课程、社团活动、引入社会优质教育资源等方式,让课后服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开展作业辅导+科普、体育、美育、劳动等兴趣活动或者社团活动。保证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一项兴趣类活动或者社团活动。基本满足校内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推进课后服务工作有序高效、多元特色开展。

6.规范手机管理方面。健全学校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工作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利用团队会、班会教育学生不携带手机进入校园。个别学生情况特殊,有带手机进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交申请,手机禁止带入课堂,进校后手机交由学校班主任统一管理。学校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7.规范作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盟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校历安排开学和放假时间,规范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到校和在校时间,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通过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校历安排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通过公众号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家长可以通过监督举报电话反馈各校到校、离校时间不合理问题。

8.规范作业实施方面。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控制学生作业量。以集体教研为抓手,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改革课堂教学模式,用先进的理念指导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教师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坚决杜绝布置机械性、重复性作业,鼓励教师分层并有针对性的布置作业内容,严格执行作业批改要求,坚持有布置必有批改。加强对各科作业布置的协调管理,严格控制每日各学科家庭作业总量,并在学生家长的配合下,按时完成所布置的作业。目前,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它年级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

9.规范评价标准方面。一是实行质量监测联评,每学期高质量开展一次以联盟校为单位的教学质量监测,进行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评价、统一分析,各集团校对照目标任务,分学科制定提升计划,弥补不足,整体提升学校教育质量。二是强化考试行为监管,对各校是否存在提前结课备考、违规联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进行及各类考试变异行为进行开展“四不两直”式核查,对发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进行全系统通报批评。

10.规范体美劳教育方面。一是加强管理,保证学生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校内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合理安排10分钟课间、上下午各30分钟大课间活动。通过全市中小学“阳光体育、活力校园、健康人生”大课间评比活动,推动学校课间活动的有效开展。二是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科技节、艺术节、运动会、读书节,极大地丰富了学生的校园生活。是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通过加强劳动教育课程建设,完善校内外劳动清单,完善劳动教育评价机制,加强校园劳动文化建设。

三、存在问题

(一)教辅材料征订方面

对规范性教辅材料征订要求认识不到位。经梳理各校上报的排查报告发现,各校对教辅材料内容、教辅材料选用结果、教辅材料版本存在政策学习不透彻、理解不精准的问题。

(二)作业量监测方面

经家长反馈,部分学校存在作业量较多的问题,市教育局已将问题反馈至学校,并要求学校立即整改,并通过随机入校检查的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要求。

四、整改措施及成效

1.强化政策宣传解读。督促各学校持续落实关于教辅材料征订的规范性要求,对于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解读学习,通过多种形式将规范性文件传达到学校各层面,使校长、环节干部及教师能够明确认识规范性要求。落实查摆报备制度,将查摆出的问题上报至市教育局,立行立改,迅速纠正存在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杜绝再次出现违规征订问题。

2.完善领导小组及职责。建立由校长为主要负责人的教辅材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职责及工作制度,完善选用程序及选用要求,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征订各项工作流程,并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完善家校互通机制,做好教辅材料征订政策宣传及解读,不得从中牟取任何利益。

3.强化监督问责。落实全盟教育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站在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严格遵守“自愿征订、无偿代购、规范流程”的教材教辅征订使用管理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16所学校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4.市教育局与新华书店交涉,就书店提供盟教育局评议结果以外的目录一事进行沟通。要求书店不得以订购渠道为由,随意提供非评议结果的教辅材料。

5.现我市执行兴安盟教育局《关于重申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相关规定的通知》(兴教基字〔2015〕12号)中《附件1:兴安盟中小学有关学科同步练习部分教辅材料选用结果(小学、初中阶段)》选用各学科版本中缺少小学3年级语文、小学3年级数学、小学3-6年级英语同步练习教辅材料选用结果,针对以上情况,请盟教育局考虑增加小学语文3年级、小学数学3年级、小学英语3-6年级同步练习教辅材料的选用结果

6.提升课堂教学质效。结合电话及信访接待结果,我市部分学校存在作业量较多的情况,结合反馈,已经情况第一时间告知学校,并要求学校上报整改说明及过程性材料,确保真整改、真行动,同时,开展“教学评一致性”课程教学改革,在课堂教学方式转变上下功夫,提升课堂教学效率,为孩子提供健康、高效、参与率高的课堂教学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乌兰浩特市教育局

2024年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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