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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申请服务指南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3-04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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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申请服务指南

特困人员申请标准: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无生活来源认定: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无履行义务能力认定:特困人员;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单位:乌兰浩特市民政局

咨询电话:0482-8299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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