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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浩特市 发布时间:2024-09-27 15:34
经营者持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三份、经营地址、租赁合同、经营地址的不动产证或商品房销售买卖合同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均复印件一份)、产权所有人身份有效证明复印件一份 地址: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二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0482-820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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