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窗口一次性告知单
一、项目名称:民办幼儿园申请一次性告知单
二、申报材料(依据:内教办发[2021]234号《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申请审批表》(邮箱下载,乌兰浩特市教育局审批大厅邮箱地址:wlhtsjyjxzsp@163.com 密码:8288023)
1、幼儿园名称核准批复(申报营利性培训机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受理进行名称核准,申报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到民政局窗口进行名称核准)
2、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及从业人员的资格证明:
(1)教职工花名册 (2)身份证 (3)学历证明、任职资格证明、健康证明(注:园长要求园长资格证书年限满5年)
3、办学场所:
(1)办学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明;选址要求:幼儿园不得建在高层建筑内,可设在多层建筑一至三层,应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应有防护措施;幼儿园不应设在多层公共建筑内(详见选址细则 )。
(2)属租赁性质的提供租用合同(以自有场所举办民办幼儿园的,应当提供办园场所的房屋产权相关证明材料;以租用场所办园的,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申请办园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办学场地应通过房屋安全鉴定、消防安全检查(验收或备案))。
(3)建筑面积1584平以上,由住建局窗口受理审批消防手续(注:必须留前后消防通道)
(4)市妇幼保健所出示的合格《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去乌兰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办理)
(5)办学场所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中体现可研专篇(抗震):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6.0.8条规定,教育建筑中,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
4、办学经费:
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运转资金的验资报告。(不低于50万元)
5、外教办学所需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外国专家委员会审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住证
(3)毕业证必须为学士学位(要求专业对口)
(4)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
所有材料一式两份,证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材料齐全后,方可颁发办学许可证。不得提交虚假材料,否则记入信用黑名单,二年内不得申报。材料报送至行政审批大厅二楼教育窗口。。
三、办理程序及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90天 承诺时限:2天
大厅受理审查 受理人:杨光,电话:8288023,时限:1天
实地勘察、决定(特殊程序,不计承诺时限) 组织人:杨光,电话:8288023,时限:8-13天
出证、办结 受理人:杨光,电话:8288023,时限:1天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
乌兰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六、咨询电话:
0482—8288023, 0482-12345
七、监督电话: 0482-12345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教育局窗口
幼儿园选址应符合下列原则:
(依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
一、选择地址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基础设施完善、周边绿色植被丰富、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宜建地带。
二、必须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和洪水灾害的区域等不安全地带,避开输油、输气管道和高压供电走廊等。
三、必须与铁路、高速公路、 机场及飞机起降航线有足够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应避开主要交通干道、建筑的阴影区等。
四、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垃圾中转站及污水处理站等喧闹脏乱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场所毗邻;不应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及幼儿安全的场所毗邻;不应与通信发射塔(台)等有较强电磁波辐射的场所毗邻。
五、园区总平面规划应因地制宜适合幼儿特点,并有利于幼儿园建设发展和对幼儿的保教与安全管理。
六、总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方便管理、节约用地。园区总平面规划应以园区房屋建筑总面积和相应的容积率为依据测算园区规划建设用地,容积率宜为0.55-0.65。
1.幼儿活动用房应有良好朝向,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少于3小时。
2.园区道路的布置应便捷通畅,宜人车分流,竖向设计应满足无障碍要求,主要道路宽度和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辆通行要求。
3.室外地面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4m2。其中,共用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2m2,分班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2m2。分班游戏场地宜邻近活动室布置,其数量应至少能容纳n-2个班(n为全园班级数)同时游戏活动。室外地面游戏场地宜为软质地坪,应保证1/2以上的游戏场地冬至日日照时间不少于2小时
4.建筑组合应紧凑、集中,主要建筑之间宜有廊联系。园区绿化美化应结合建筑布置、空间组合统一规划和建设。幼儿园绿地率不宜低于30%。集中绿地包括专用绿地和自然生物园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2m2。绿地中严禁种植有毒、带刺、有飞絮、病虫害多、有刺激性的植物。
5.园区主出入口不应直接设在城市主干道或过境公路干道一侧。园门外应设置人流缓冲区和安全警示标志。园区周边应设围墙。主出入口应设大门和门卫收发室。机动车与供应区出入口宜合并独立设置。
6.园区适宜位置应设置旗杆、旗台。
教育局派驻乌兰浩特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828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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