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办理时限:嘎查(村)受理孤儿申请后,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报乡镇(街道)审批,乡镇(街道)接到材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2个工作日内办结,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
办理材料:1.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
2.孤儿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孤儿的出生证明
4.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
5.父母的户口本或户口注销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孤儿在校证明
7.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8.签订监护协议
9.一卡通银行卡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结
补贴标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907元,按月发放。
办理单位:乌兰浩特市各嘎查(村)社区、乡镇(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824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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