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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居民如何办理孤儿育养?

来源:乌兰浩特市 发布时间:2024-09-20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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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办理时限:嘎查(村)受理孤儿申请后,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报乡镇(街道)审批,乡镇(街道)接到材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2个工作日内办结,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

办理材料:1.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

2.孤儿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孤儿的出生证明

4.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

5.父母的户口本或户口注销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孤儿在校证明

7.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8.签订监护协议

9.一卡通银行卡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结

补贴标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907元,按月发放。

    办理单位:乌兰浩特市各嘎查(村)社区、乡镇(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824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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