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兴安盟人社局《关于评估认定2024年度全盟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通知》(兴人社办发〔2023〕271号)承训机构动态管理的要求,“标准公开、自愿申报、择优确定”的原则,培训机构自主申请、市人社局评估认定的程序,结合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范围、市场急需紧缺培训工种等进行综合评估认定,现将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增加承训工种名单予以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本公示期限为5天:2024年6月7日0:00时--2024年6月14日24:00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反映。
监督电话:(0482)8299687
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