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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络销售专项检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06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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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络销售秩序,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络销售健康发展,6月3日,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张春明带领盟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付德财科长、医疗器械科王睿科长,由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晓亮及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陪同,联合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络销售专项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首先到达药品网络交易平台乌兰浩特市“美团”外卖公司,现场查看了《营业执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等相关证照,督促指导第三方平台加强对入驻商家以及所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合法合规性的资质审核,及时收集更新药品监管部门公告信息,防止利用网络渠道销售已要求召回或监管部门要求停止销售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以及禁止网络销售的药品等情形。

  在通辽泽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万佳药店门前,随机检查两名“美团”骑手的药品配送箱,强调运送冷藏药品采取必要的物理隔离措施,防止脱离冷链,做好远程配送、混箱配送,从而做好药品零售配送“最后一公里”的质量管理。

  最后,执法人员对乌兰浩特市地区网络销售药品销量较大的通辽泽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万佳药店进行了检查,重点查看了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是否通过网络销售假劣药品、是否超范围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是否通过网络非法销售精神药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是否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是否存在未按要求审核处方等情况,要求药店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此次专项检查以“边执法边普法”的形式开展,张春明强调,平台要督促“两品一械”网络销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履行备案和报告义务,依照《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开展经营活动,加强人员培训管理,规范网络经营行为,提高平台自身管理水平。并仔细询问了企业是否存在困难、疑问,现场就政策给予详细解答。

  下一步,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通过日常监管及各类专项行动,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络销售的监管力度,着力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切实防范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质量安全有效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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