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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设置乌兰浩特回春堂综合门诊部的公示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4-16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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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根据刘奇提出的拟设置乌兰浩特回春堂综合门诊部的申请,经市卫健委组织相关人员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验收,已基本达到综合门诊部设置标准,经市卫健委医疗机构审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设立乌兰浩特回春堂综合门诊部。现网上公示七天。举报电话:8288100。

  机构名称:乌兰浩特回春堂综合门诊部

  法    人:刘奇

  类    别:综合门诊部

  经营性质:营利性

  所有制形式:私人

  服务对象:社会

  床    位:0张

  诊疗科目:急诊科、内科、外科、儿科、中医科。

  执业地点:乌兰浩特市兴安办事处内蒙古银行北侧门市3-18-400-1

  人    员:执业医师5人(其中:西医内科副主任医师1人、西医外科医师1人,中医主治医师1 人,西医儿科副主任医师1 人,中医医师1人),护士5人(其中:执业护师1人、执业护士4人)。

  面   积:400.24平方米

  资   金:80万

  设备及制度: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诊疗器具齐全。相关制度操作规程齐全。

  乌兰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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