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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水普外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来源: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09-01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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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河长办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区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的通知》(内河长办24号)要求,乌兰浩特市建立完善了水普外山区河道名录,并明确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现将乌兰浩特市水普外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

  附件:乌兰浩特市水普外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xlsx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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