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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9-01-18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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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保障性住房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乌兰浩特市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2、申请人具有乌兰浩特市常驻户口,且实际居住年满二年

  3、单身需年满25周岁,单身且残疾(持有残疾证)需至法定婚姻年龄

  4、申请住房保障家庭资产限制放宽至15万元以下

 二、保障性住房(低收入住房)申请资料:

  1、申请人需填写乌兰浩特市障性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薄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5、现住房状况证明

  ⑴居住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产权产籍证明(复印件)

  ⑵租住私房或公房的,提供租房合同(原件)

  ⑶借住亲友或朋友住房的,需提供借住证明(原件)

  6、收入情况认定

  ⑴低保家庭: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

  ⑵低收入家庭:需提供户口薄上成年人的工资证明(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需原件)

  7、需提供“三无”证明

  ⑴车籍证明:需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年满18周岁以上)在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出具的原件

  ⑵工商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年满18周岁以上)在乌兰浩特市工商局出具的原件

  ⑶不动产证明:户口薄上的所有家庭成员在乌兰浩特市不动产登记局出具的不动产查询信息结果证明

  8、申请保障性住房(低收入住房)的申请书

  9、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证明)

  乌兰浩特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全体职工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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