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四)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
(六)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七)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
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起草相关政策草案和规章制度文件。承担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承担退役军人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退役军人事务股。承担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岗前培训等任务。承担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的拟订和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协调落实全市拥军优属、抚恤、医疗保障等工作。协调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等服务保障机构落实规划政策。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和英雄烈士保护等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乌兰浩特市查干西街2号(乌兰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482-829556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吴春玲
三、下设所属科级事业单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一)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二)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三)建立健全走访慰问退役军人长效机制,经常性开展走访慰问。
(四)完成本旗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地址:乌兰浩特市查干西街2号(乌兰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482-829297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孟祥海
四、下设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一)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站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双拥工作方针、政策。
2.负责组织双拥情况交流,推广、宣传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典型。
3.负责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为活动的开展提供服务。
4.完成乌兰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乌兰浩特市查干西街2号(乌兰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482-829933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王姝媛
(二)烈士陵园服务站
主要职能
1.负责管理、维护烈士陵园的纪念设施。
2.负责宣传《英烈保护法》。
3.负责在清明和重要纪念日,组织开展祭扫活动,并提供活动保障。
4.完成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与扎萨克图街交叉口东北480米
联系电话:0482-841728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陈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