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街办事处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社会救助审核流程乌胜办发〔2019〕27号
胜利街办事处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使基本生活处于困境中的居民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制定本流程。
- 社会救助内容
社会救助包括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
二、救助对象
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以下各类群众:老弱病残、下岗失业、鳏寡孤独;遭受意外、大病、突发事件;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在现有救助政策保障下仍有较大困难的群体;其他迫切需要救助的居民群众。
三、审核流程
1、完全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条件的,按民政局规定的审批流程办理。
2、对于不完全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条件或存有争议,但申请人确实生活困难急需救助的,由民政所联合社区进行初步调查,收集完善申请材料,将初步调查情况在社区、办事处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民政所向胜利街办事处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提出审核申请,由领导小组成员审核签字。委主任、社区书记、民政助理、民政工作分管领导、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进入一般审批流程予以救助。
附:胜利街办事处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社会救助审核表
胜利街办事处
2019年7月19日
胜利街办事处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
社会救助审核表
| 申请人姓名: |
申请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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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处有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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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需救助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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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主任 |
意见: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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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书记 |
意见: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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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助理 |
意见: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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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管领导 |
意见: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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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利街 办事处 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 |
组长意见: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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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组长意见: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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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组长意见: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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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组长意见: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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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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