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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街办事处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社会救助审核流程

来源:各街道 发布时间:2026-03-18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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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利街办事处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社会救助审核流程乌胜办发〔2019〕27号

  胜利街办事处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使基本生活处于困境中的居民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制定本流程。

  • 社会救助内容

  社会救助包括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

  二、救助对象

  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以下各类群众:老弱病残、下岗失业、鳏寡孤独;遭受意外、大病、突发事件;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在现有救助政策保障下仍有较大困难的群体;其他迫切需要救助的居民群众。

  三、审核流程

  1、完全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条件的,按民政局规定的审批流程办理。

  2、对于不完全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条件或存有争议,但申请人确实生活困难急需救助的,由民政所联合社区进行初步调查,收集完善申请材料,将初步调查情况在社区、办事处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民政所向胜利街办事处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提出审核申请,由领导小组成员审核签字。委主任、社区书记、民政助理、民政工作分管领导、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进入一般审批流程予以救助。

  附:胜利街办事处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社会救助审核表

  胜利街办事处

  2019年7月19日

  胜利街办事处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

  社会救助审核表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事项:

何处有争议:

急需救助的原因:

委主任

意见:          签字:

社区书记

意见:          签字:

民政助理

意见:          签字:

分管领导

意见:          签字:

胜利街

办事处

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

组长意见:            签字:

副组长意见:          签字:

副组长意见:          签字:

副组长意见:          签字: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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