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教基〔2017〕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字〔2020〕24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课程计划(暂行)》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切实抓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目的意义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优化教育生态。通过合理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息时间,科学保证学生的充足睡眠时间,严格控制家庭作业总量,更加科学合理的布置作业,提供满足学生基本需求的课后服务,使学生学习回归校园,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更好的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具体办法
(一)规范学生作息、学习时间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根据年段、季节、交通以及课后服务安排等因素设定学生到校的弹性时间区段,科学安排上课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00,初中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7:40;下午上课时间各学校可根据学段、季节变化作出合理调整。
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前不得安排统一组织的晨读、晨诵或其他教育教学活动。在符合总量规定的前提下,各学校保证学生每个学习日有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体育课加上体育活动时间)。
(二)规范、科学设计作业
1.规范学科作业管理。学校要按照“一校一案”制定并落实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建立学科组、年级组定期组织学情分析研判制度,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程标准,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线上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2.压减作业总量时长。学校要严格落实1—2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3—6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7—9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的刚性要求;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确保小学、初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
3.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一是加强教研指导,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二是基于作业目标、内容、难度、类型、数量等关键要素,科学设计体现学科特点、适合学生实际的书面作业和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三是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探索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和跨学科融合性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禁止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4.加强作业指导监测。各校要成立作业设计指导小组,及时开展学生作业负担真实情况调研,帮助教师精准预估完成作业时间总量,定期检查和抽查各学科作业质量及教师批改反馈情况;教师发展中心要定期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作业质量及留量进行研判、监测,有效指导、提升各学科作业布置有效性、科学性。
5.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同时,引导家长不给学生布置额外作业,尽量不增加线上、线下学科类辅导。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三)规范校内教学管理
1.规范学校课程设置。各校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课程计划(暂行)》相关要求,开足开齐规定的国家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要依据课程标准、学情、教材科学制定教学计划,严格执行教学进度足额授课,切实将课堂教学抓实、抓细、抓精,绝不允许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少讲课后讲,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质量;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制定实施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规范,积极推进幼小科学衔接。
2.加强学校考试管理。积极探索考试评价制度改革,降低考试压力,减少考试频次,完善学业考试办法,不以分数高低对学生进行排名,禁止学校将各类考试、考评、竞赛成绩和招生挂钩。1—3年级不安排任何形式的学科统考统测(包括学业质量监测);4—8年级每学期可安排1次本校期末考试;各校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联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各校要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探求形成多层次、多元性、多样化的立体式评价体系,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
3.坚持“一教一辅”。各学校要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在自治区公布的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中选用购买,学校代购的教辅材料必须由现行中小学教材发行渠道征订发行(即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及所属盟市、旗县分公司),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征订发行。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或捆绑购买任何教辅材料及报刊杂志,不得让其他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引导中小学生合理利用自治区推出的“优课在线”自主学习平台中的优质教育资源(可通过内蒙古教育云平台、内蒙古有线电视点播或收看),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要。
(四)有序推进课后服务
1.保证课后服务时间。从2021年秋季开学开始,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全面实施课后服务,具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7:30;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通过配餐企业供餐和利用教室、公共场馆为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条件等服务。
2.提高课后服务质量。一是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二是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严禁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进行文化考试、测评,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严禁各类商业活动借课后服务之名进入校园;不得引入校外学科培训机构和项目进入学校开展课后服务。
(五)提升家长育子理念
各校要办好家长学校,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开展主题化、系列化、常态化的家长培训活动,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子观、成才观、成功观。使家长能够尊重教育规律,从学生身心健康出发,理性关注学生学业水平,合理规划学生校外时间,不盲目的到校外培训机构补课,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为减负工作奠定正确的思想基础。
三、监督保障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校要因校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校长作为学校落实减负工作第一责任人,把减负责任逐级分解到教务、教研、政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班主任、任课教师,力求职责明确、部署周密,切实将减负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2.完善减负工作制度。各校要建立和完善教师值周值班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减负常规监测制度等,确保减负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尤其是要做好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到校或延迟离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3.建立常态监督机制。依托市教育督导中心成立减负专项监督小组,协同学校家长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增加减负工作在年度考核的比重。同时通过校长接待日、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并实行减负工作问责制,确保减负工作整体落实。
4.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加大减负工作积极导向宣传力度,回应家长关切,帮助家长树立正确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教育方法,并争取社会各方协同支持,形成社会关心、家长支持、家校合力推进的良好育人氛围。同时不断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及做法,努力将“轻负高质”的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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