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互动交流 > 市长信箱 > 市长信箱详细页
市长信箱详细页

留言详情

开发商向业主收取按揭贷款保证金是否合理合法

编号:2023050915542397109

姓名

孙策

留言时间

2023-05-09 15:54:23

留言内容

市长您好:不动产登记关乎国计民生,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我是盖亚国际的业主。开发商向业主收取按揭贷款保证金变相增加了业主的成本和压力。请问这是否合理合法?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3-05-12 17:12:42

回复内容

        银行按揭贷款保证金担保在银行界普遍存在。通常的做法是银行与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个人购房贷款项目合作协议》以及《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并在合同上约定,银行为开发商开发楼盘的购房人发放住房按揭贷款,而开发商在银行开立保证金专户,并按着发放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存入保证金,为银行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当购房借款人取得房地产证,并办妥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后,银行将保证金账户中的对应保证金退还给开发商。在此期间内,若购房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的,由开发商代为偿还,银行有权直接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相关款项。综上按揭贷款保证金应由开发企业缴纳,不应由业主承担。

回复单位:乌兰浩特市司法局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 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33号

蒙ICP备0500275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1522010008

技术维护:乌兰浩特市政府信息中心 Tel:0482-8299108 Fax:0482-8299050 Email:wlhtxxzx@wlht.gov.cn

不良信息属地举报:乌兰浩特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Tel:0482-8299685 Email:774133423@qq.com